多丽丝·莱辛最初靠长篇小说《野草在歌唱》一举成名。现在来看,她的这部处女作仍是非常优秀的。她通过一个农庄里的情杀惨案,展示在非洲大陆黑人和白人的关系实质。
莱辛在后来写过很多关于非洲的短篇小说,也是各呈精彩,讲述那个大陆上不同种族、不同国籍、不同阶层的故事。
这两天,读到莱辛后期的小说《维多利亚与斯塔夫尼家》(收录入《祖母》),发现她把这两个世界的故事续接上了。
这篇小说不长,五万字左右。维多利亚是个英国的黑人小女孩,第三代移民,她的母亲去世了,被亲友抚养。一个偶然的原因,九岁的她被斯塔夫尼家收留了一晚。这是一个有教养的上层白人家庭。家里的男孩很耐心温暖地接待了这个孤独可怜的小女孩。这一晚,让小女孩大开眼界,在她内心播下了种子,想和他们家人在一起,想脱离自己的阶层,进入富裕而有文化、有教养的阶层。
但现实是如此强大,小女孩像社区里别的黑人孩子一样长大,一样没有更好的受教育机会。她漂亮而自爱,只能去当商店的店员。这时,她又碰到了斯塔夫尼家的男孩。当年同校的小男孩,如今已是大学生,正迷恋黑人音乐和黑人女孩。他俩过了一个激情的暑假,维多利亚怀孕了。她没有告诉对方,悄悄生下女儿。再之后的几年,和一个黑人音乐家相爱,又生一子,黑人音乐家车祸去世。
这时的维多利亚独自艰难地带着两个小孩。她和社区里其他有色人种的女人情况相似,都是贫穷而艰难的单身母亲,但她又因教育和眼界,不同于从非洲大陆移民来的祖辈。她想让孩子有更好的机会,离开这样的社区和注定的命运。她找到女儿的亲生父亲。
小说也精彩地描绘了斯塔夫尼家矛盾复杂的心情。作为精英阶层,夫妇俩很早地意识到了现在是一个多元的世界,要让孩子了解到这个社会的另外一半:贫穷的,有色人种的世界。所以,他们送孩子读社区小学,让他们跟有色的孩子交朋友。但他们也意识到,孩子需要更好的环境和教育,所以,孩子到了中学,他们会选择贵族学校。
他们一方面意识到要政治正确,另一方面也有天然的人性,知道世界的复杂。
当一个混血小孙女出现在他们面前时,他们的反应是不信任。当维多利亚帮他们消除了疑虑之后,他们对这个奶茶色的小姑娘表现了热烈的喜爱。他们带她去听歌剧,去乡下度假,认识大自然,让她离开社区,转学去读贵族学校,他们悄悄改变着这个孩子。
维多利亚也明白,女儿会离她越来越远,她虽然情感上痛苦,但她理智地认识到,这样,孩子终于能够离开她所属的这个阶层,她会有一个光明自由的未来。
小说表面上在讲情感生活、家庭小事,但展现的却是移民如何融入英国社会,通过几代人的努力,他们终于接近了理想,而英国本土人的观念也改变了,他们和移民共同努力,建立一个更包容和信任的社会。
从多丽丝·莱辛早期关注南非的多篇小说,到后期的这篇《维多利亚与斯塔夫尼家》,能看到她一直在思考种族与文明的冲突和融合。如果放远点看会发现,她的很多其他小说也是在做这种思考。比如“暴力的孩子们”五部曲,特别是《第五个孩子》,一个智力和身体与其他人明显不同的人,怎么被排斥、走上不归之路。
莱辛的这类思考,应该是自她幼时在南非开始的——为眼前的世界找寻解决办法。
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辞中说道:“她的贡献促使我们改变了看待世界的方式……对她来说,没有什么是全然无关紧要或无足轻重的,因此她才会那样撞击我们的心。不过,虽然莱辛有如一片起初抗拒勘探的大陆,她却从来不曾认为世界过于复杂因而不可能被更明晰地认识。”
其实从这一系列关于黑人与白人的小说就能发现,莱辛把宏大的问题,化入了生动的生活故事,除了敏锐的细节观察,还有对人类命运的深远思考,而能同时做到这两点的作家是非常少有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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